根据《实施细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境外电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责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6****公司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询比价的工作。
一、工作内容
按照《2026年度非法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不低于300台;展示被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及销毁活动会场的布展一场等。
二、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必需设备技术能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31日前。
四、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2.5万元,以实际拆除数为准核算。
五、资料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价函(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拆除方案。
七、结果确认
1、响应单位须全部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资料完整有效;
2、拆除实施方案、会场布展方案应当客观可行,重点审查高空作业安全保障、作业流程、设施处置、工期保障、布展落实等内容,方案不具备可实施性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在通过上述全部实质性审查的有效响应单位中,选取总报价最低的作为拟成交单位;
4、拟成交单位须能够保证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5、拟成交结果履行局内部领导或局党组审核确认程序(该环节属于采购人内部审批,不改变前述对外评审规则)。
6、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2家,本次询比价可重新组织。
八、其他
1、报送地址:**市望景路10号,****传媒管理科。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智斌 189****4699
3、报价单(样式):
填报日期: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预计交付时间 |
合计报价(元) |
备注 |
| 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 |
≥300台 |
||||
| 会场布展 |
1场 |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