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校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元化艺术发展需求,传承与弘**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苏教基函〔2025〕1号》、《鼓教发〔2025〕8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区“第****服务区级备选库”,遴选一家优质的第三方机构为我校提供**课程及乐团合奏课程服务。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课后服务**课程及乐团合奏课程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本项目分为两大板块:
1. **单项技能课程(1—6年级在校学生自愿参加、小班化教学)
开设乐器种类:古筝、二胡、扬琴、琵琶、唢呐、竹笛、民族打击乐、葫芦丝、笙、中阮、大提琴、柳琴,共计12种。
教学要求:针对零基础或有一定基础的学生,进行系统性的乐器演奏技能教学、乐理知识辅导及音乐素养提升。
2. **团合奏课程
课程目标:组建并训练校级**团,培养学生协作能力与综合音乐表现力。
教学要求:负责乐团声部编排、合奏训练、曲目排练,并具备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活动的能力。
三、遴选对象
已纳入“**区第****服务区级备选库”,并具备艺术(**、**团)类培训资质的机构。
四、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重新遴选。
五、机构申报材料提交
【材料要求】:凡有意参与遴选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1. 办学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
2. 机构指派的任课教师简介(专业背景)、师资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
3. 机构对所提供课程的具体方案;
4. 机构对所提供课程的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安全保障等相关制度;
5. 既往办学成果展示材料;
6. 收费标准;
7. 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交时间】:2026年9月4日10:00前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至**区芦席营19号****传达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5、159****6884
六、遴选方式
1. ****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艺术教育专家及家长代****小组。评审小组按抽签顺序听取参选机构现场陈述,依据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提出拟**机构建议名单,报学校校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2. ****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校园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反映(联系人:张老师,邮箱:****@qq.com)。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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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