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政核准〔2026〕2号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关于****新增空气分离装置项目配套建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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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新增空气分离装置项目配套建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用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新增空气分离装置项目配套建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镇**县**镇承前村205国道旁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一)变电工程:建设一台31.5兆伏安的主变压器、**110kV线路1回接入奎阁站、**10kV出线5回,主变低压侧装设1组14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奎阁站配套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等。(二)线路工程:**110kV单回架空线路,截面为300平方毫米,线路长度约5.9千米等。(三)配套通信光缆工程:全线架设2根48芯光缆,线路长度约5.9千米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306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06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五、项目应采用标准化设计,****电站各系统的节能措施,合理规划系统和选择设备;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采用低损耗高效能主变压器;选用合适的架空线路材质和截面,降低线路的损耗;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供电局关于****新增空气分离装置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复函》(河供电函〔2026〕12号);《关于110千伏奎阁至汇兴送电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函〔2026〕169号);《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县不动产权第****669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照《关于110千伏奎阁至汇兴送电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函〔2026〕169号)完善矿产**压覆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你司应当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
2026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政府,******局、县统计局、**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