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盛唐夜市大棚及棚下场地对外招租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竞租人:
现对“**市盛唐夜市大棚及棚下场地对外招租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
1.将竞价公告中:标的物租赁期限均为3年,起拍价为3年租金总和,标的物租金三年不递增,租金须三年一次性缴纳。电子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日内(含电子竞价会当日)将电子竞价成交价款(三年总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三年总价款的10%)一次性支付到招租人指定账户,若竞得人不能在10日内支付资金并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我单位有权重新组织竞拍并没收保证金;具体承租起止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必须合法经营,其他约定事项,以《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修改为:标的物租赁期限均为3年,起拍价为3年租金总和,标的物租金三年不递增,租金须按年度缴纳。电子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日内(含电子竞价会当日)将电子竞价成交价款(一年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一年价款的10%)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账户,若竞得人不能在10日内支付资金并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我单位有权重新组织竞拍;具体承租起止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必须合法经营,其他约定事项,以《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2.将竞价公告中:本标的物租赁合同需在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前与招租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价款(三年总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三年总价款的10%)在2026年09月22日17时00****财政局账户,(转账时备注:**市盛唐夜市大棚及棚下场地对外招租项目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交租金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我司有权重新组织竞标。
修改为:本标的物租赁合同需在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前与招租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价款(一年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一年价款的10%)在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前缴入招租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市盛唐夜市大棚及棚下场地对外招租项目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交租金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重新组织竞拍。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竞价公告与澄清公告有不一致处,以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竞租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竞租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招租人:****
联系人:罗德林
电话:183****8983
代理公司:****
联系人:刘娟
电话:130****0079
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