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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T290-2024)及相关规定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物调查公平、公正、公开,****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涉及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予以一榜公示。本公示仅为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查成果,最终实物指标以实施阶段为准,具体补偿以征地拆迁时实际核算为准。
一、公示时间
第一榜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
二、工作流程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权属人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由村委、乡(镇)逐级汇****水利局,调查工作组将根据意见进行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视为无意见。
三、受理部门及电话
受理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0772-****400,联系人:张丽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高达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成果(土地)公示表—第一榜
2.公示复核申请表
3.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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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