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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075****8519
传 真:075****8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汤西镇石湖桂田坑B块自编一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844.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844.64平方米,生产区占地面积约 500平方米,主要为混料区、注塑区、组装区和破 碎区,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设备冷却用水,设备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