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园世纪城(二期)15#、16#楼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金园世纪城(二期)15#、16#楼工程(招标编号:****)已于2026年9月2日9时00分在****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93.40
投标报价:《**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的96.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5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小山
第二中标候选人:**三和恒生****公司
评审得分:86.37
投标报价:《**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的99.2%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5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叶洪璇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审得分:79.72
投标报价:《**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的9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5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钜威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7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投诉。
重要提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文腾街道金凯帝景4层4-3号 地址:**省**市**区**南路6****中心商务楼B栋17楼
联系人:刘胜 从业人员姓名:吉艳、宋金委、王秋星、李丹
电话:189****5715 电话:0851-****5198 185****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