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海川创新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海川创新园项目澄清与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

**海川创新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海川创新园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509-370871-04-01-925828

澄清事项或修改事项

一、关于[疑问事项1]的答复

问:1、工程概况中招标内容包含:**标准化厂房、定制厂房、研发中试楼、科技企业总部、配套设施等。但施工图纸和清单中只有1#-11#厂房和配套设施内容,是否本次招标只包括1#-11#厂房

答:本次招标包含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为准,具体详见已附工程量清单。

二、关于[疑问事项2]的答复

问:2、5#6#10#厂房结构图纸中为钢结构,建筑图纸中为框架结构,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5#6#10#厂房为钢结构。

三、关于[疑问事项3]的答复

问:3、清单中土方工程量是否均为定额量

答:土方清单工程量为定额工程量

四、关于[疑问事项4]的答复

问:4、贵单位于2026年8月26日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海川创新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我司拟参与本项目投标。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踏勘中发现****公司目前在建"均和云谷﹒****科技园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工地范围存在明显关联,现就有关事项申请澄清,恳请贵单位依法予以书面澄清。 一、现场踏勘及发现的情况 (一)本项目情况。本项目位于高新区海川路以东、**路以南、广泰路以北,占地面积38503平方米,建筑面积28420.89平方米,主要**标准化厂房、定制厂房、研发中试楼、科技企业总部、配套设施等,批复(备案)总投资额36000万元,招标人为****。 (二)原项目情况。原项目即均和云谷﹒****科技园项目,位于**高新区海川路以东、**路以南,用地面积约10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规划建设31栋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原项目于2025年2月开工,其后建设及发包主体发生变更,但用地占用和施工范围未发生变化,现场工程目前为在建状态。 (三)本项目用地及施工范围位于原项目工地范围之内,****公司在建已实施的施工围挡、临建设施、场地平整及部分在建工程,本项目拟实施的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定制厂房、研发中试楼、科技企业总部、配套设施等)与原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存在重合。 二、澄清事项 基于上述踏勘发现,我公司就下列事项申请澄清: (一)关于施工范围及包含关系。本项目施工范围是否处于原项目用地及施工范围之内本项目是否包含于原项目整体开发建设范围内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与原项目在用地红线、规划及建设内容上的关系,并提供本项目用地范围与原项目用地范围的对照说明。 (二)关于工程内容重合。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属于原项目已批复规划设计范围内尚未实施或尚未完工的工程内容原项目现场已实施的工程(围挡、临建、在建工程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划分及边界如何界定 (三)关于原项目现状及招标依据。原项目当前建设状态(实施中、停建或终止)如何原项目相关施工合同的状态及处理安排如何本次对本项目单独组织公开招标的法律及事实依据是什么是否涉及对同一工程内容或同一标段工程的重复发包、重复招标 (四)关于项目前期手续。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的立项(备案)批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370871-04-01-925828)、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以及上述手续与原项目相关批复文件的衔接关系。 三、请求事项 (一)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异议处理条款,于法定期限内对上述事项予以书面澄清,并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二)上述澄清答复应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及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我公司将依据澄清结果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及编制投标文件。 (三)如上述事项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问题,我公司保留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的权利。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与贵单位所述的“均和云谷﹒****科技园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不属于同一项目。本项目用地位于**高新区海川路以东、**路以南、广泰路以北,用地面积38503平方米,用地红线四至清晰。经核对,原项目(均和云谷﹒****科技园项目)与本项目用地范围各自独立,不存在包含或重叠关系。

本项目建设内容系依据本项目独立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与原项目的规划设计内容不存在重合或包含关系。原项目现场已实施的围挡、临建设施及在建工程,不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明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将在开工前完成场地清理及交接工作,确保本项目承包人进场时获得符合施工条件的作业面。

本项目已依法依规办理了以下前期手续:备案证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370871-04-01-92582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205YG****59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6GG****617)等相关手续,符合招标要求,与原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各自独立、互不隶属,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本项目依法独立立项,相关前期手续齐全,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活动系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不涉及对原项目同一工程内容的重复发包或重复招标。

五、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措施项目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标书代写

更正为:

措施项目报价

5

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2值相等的,得基本分5,每高出C2值1%时(商值),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5_分,每低于C2值1%(商值),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25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标书代写

措施项目报价得分(高于C2值)=5-(措施项目报价-C2)/C2*100*0.5;

措施项目报价得分(低于C2值)=5+(措施项目报价-C2)/C2*100*0.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

10

各有效投标人的所有子项综合单价报价中,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C3差值不超过±10%时,得M/N分;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超过±10%时,得0分。本项得分等于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报价评分之和。标书代写

M: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满分分值

N: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

六、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00”现变更为: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09:00”。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执行原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人联系人

陈中轩

招标人联系地址

****基地D3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0****87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秦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市高新区洸河街****公司3楼6号房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5****7702

其他事项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序号 文件类型 文件名称 可下载时间
1 .pdf **海川创新园项目答复、澄清.pdf 从2026-09-02至2026-09-15
2 .zip 2026.****.14建筑变更_t3.zip 从2026-09-02至2026-09-15
3 .zip 海川创新园外场图纸2026.7.17.zip 从2026-09-02至2026-09-15
4 .zip CAD图纸7.29.zip 从2026-09-02至2026-09-1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2
信息变更
济宁海川创新园项目-更正公告
标书代写
2026-09-02
信息变更
济宁海川创新园项目
当前信息
2026-08-26
2026-07-07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