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_综合政务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0日 |
| 标 题: 关于**县圣堂闲居民宿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复〔2026〕3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 |
| 失效日期: |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县****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县****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4MA5L3HP82G )关于**县圣堂闲居民宿取水项目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作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为已建项目,规划水平年2030年维持现有经营规模,无新增用水计划,按现状规模核定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口位于****市**县长垌乡滴水村溶洞屯5号东侧4500m处滴水河右岸小冲沟,为地表径流。地理坐标:东经110°8′13.29″,北纬24°1′40.92″。建设规模:**县圣堂闲居民宿为旅游开发项目,为民宿,项目占地面积3.9亩(26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客房23间(床位46张)、****中心(浴缸8个,浴池3个,总面积150m2)、餐厅(30m2)、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民宿未设置对外营业的游泳池,仅设有泡浴池。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同意项目用水年取水总量为0.42215万m3,取水水源类别为地表水,日最大取水量12.73m3,取水量在水**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取水满足节水要求,项目取用水规模合理,项目取水设计保证率取95%。
项目取水设施为自建,在取水冲沟内设置简易拦水坝和过滤池,通过DN100mmPE管,利用自然高差重力输水至民宿高位蓄水池。水源水质要求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退水方案
**县圣堂闲居民宿日平均退水量为9.26m3/d,年平均退水量为0.3380万m3/a。项目自建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设施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要求。处理后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约为:COD≤100mg/L、BOD5≤20mg/L、SS≤30mg/L、氨氮≤10mg/L。处理达标后的退水全部用于灌溉民宿周边约100亩八角林和杉木林,项目无废水外排,不设入河排污口。周边林地面积可完全消纳项目退水,退水方案可行。
四、用水定额符合要求
项目为普通民宿,达不到四、****宾馆规模和服务水平,因此采用《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中“****饭店”的用水定额进行评价。客房用水先进值为70m3/(床﹒a),通用值为125m3/(床﹒a);泡浴服务(营业面积≤2000m2)先进值为4.0m3/(m2﹒a),通用值为7.5m3/(m2﹒a);餐饮服务(中小型≤500m2)先进值为7.3m3/(m2﹒a),通用值为18.30m3/(m2﹒a)。泡浴用水取先进值4.0m3/(m2﹒a),职工生活用水定额取100L/(人﹒d),符合**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农村分散式供水Ⅱ区≤100L/(人﹒d)的定额要求。
五、节水措施符合要求
项目节水措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定有节水方案,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措施。
六、其他要求
(一)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
(二)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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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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