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六条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时间),每日08时00分到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现修改为“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9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时间),每日08时00分到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
(2)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包2无人机飞行培训商务要求第五条付款方式第一款:“1.完成无人机飞手培训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现修改为:“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按照考试通过的比例(合格率)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
(3)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包2无人机飞行培训商务要求第六条验收要求中的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到货验收、系统功能验收、文档的完整性验收。1.产品到货验收 所有产品开箱外观是否完整,测试是否通过,主机、应用软件是否与合同书所要求的清单相符合。2.服务项目验收19名水行执法人员是否全部完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培训及考试。3.文档完整性验收 乙方需提供所有项目建设要求的文档,包括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资料以及系统设计文档、安装配置手册、使用手册、运行维护手册、图纸、测试文档、验收报告,以及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档。”现修改为:“履约验收内容:19名水行政执法人员需全部完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培训及考试。”
(4)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包2无人机飞行培训商务要求第七条质量要求:“1.本次公开竞价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2.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运行验证、性能稳定的全新产品,****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3.如有在本公开竞价文件中未说明的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其他辅助设备及软件系统,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及相关报价。4竞价人在竞价及成交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委托人无关,应由竞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委托人的利益。”现修改为:“竞价人在竞价及成交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委托人无关,应由竞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委托人的利益。”
(5)删除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包2无人机飞行培训商务要求第八条“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建****小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2.在质保期内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全天候的技术服务支持,负责解答用户在产品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服务。3.所投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及时响应(2小时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得影响正常使用(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应及时提供备件替代直至问题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树立让用户满意是检验服务工作的最终标准的服务理念,要竭尽全力为用户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积极、热情、耐心地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认真传授维修保养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