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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重新审批********园区
碳酸钙产业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6年8月22****政府的批示精神,经******公司复审变更后的方案,调整后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经******公司评审通过的《********园区碳酸钙产业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园区葵**材料产业园内(葵阳镇内)。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污水管d400,1966米;雨水管d300-d1600 雨水管4724米,B×H=3000×2200雨水渠503米,B×H=3500×2200雨水渠270米;道路总长度为6517.3m,其中改建道路5668.5m,**道路848.8m;**太阳能一体化路灯396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7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1.97万元,预备费705.73万元。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已完成国家及自治区层面论证程序,项目资金拟通过申请上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统筹解决。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的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