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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邮区中心信函分拣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信函分拣机全包含配件维保服务,合同期限两年,采用总价报价方式,预算限价44万元。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公司****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本****中心信函分拣机购买厂家维保服务,项目预算为44万元,****公司自有资金,非国拨资金情况,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且在应当公开招标限额之内(400万元)。因此,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根据《****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版)》第四条符合直接采购情形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其中第(四)条款第2点情形规定:采购货物配套使用的且必须由原厂提供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以及必须由原厂提供的维保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信函分拣机购买厂家维保服务,因该设备为****自主研发设备,模块配件较为专业,国内其他厂商配件难以满足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8号**大厦A座1107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132****7390
八、公示媒体:本次采前公示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本公示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7日17时止,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