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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出让用途 |
“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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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亩均 税收 |
||||||||
| G(2026)05号 |
**县鸣凤镇南门村 |
90830.37 |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0%≤并且≤15% |
不低于200 万元/亩 |
不低于15 万元/亩 |
50年 |
1544 |
1544 |
2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G(2026)08号 |
**县鸣凤镇南门村 |
7222 |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0%≤并且≤15% |
不低于200 万元/亩 |
不低于15 万元/亩 |
50年 |
133 |
133 |
3万元及其整数倍 |
| G(2026)12号 |
**县鸣凤镇南门村 |
3206.54 |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0%≤并且≤15% |
不低于200 万元/亩 |
不低于15 万元/亩 |
50年 |
52 |
52 |
2万元及其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8日前,到****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8日前,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10日16时,揭牌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6时,地点****交易中心三楼316室。
七、G(2026)05、G(2026)08、G(2026)12号宗地均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其“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及挂牌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在揭牌地点进行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6号
联系电话:0717—****948
联 系 人: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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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