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公司35%股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价格(万元) | 1050 | ||
| 挂牌公告期 | 2026-09-02 至 2026-09-29 | ||
| 所属地区 | **自治区**市 | ||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自治区**市**区金珠西路**市**区仙足岛南路11号******广场项目8号楼004商铺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巴桑旦增 | |||||||||||||
| 注册资本(元) | ****0000 | |||||||||||||
| 经济类型 | ****公司 | |||||||||||||
| 组织机构代码 | ****0194MAEH1HD290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餐饮服务;**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住宿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船舶修理;船舶设计;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文艺创作;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娱乐性展览;停车场服务;柜台、摊位出租;休闲观光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养老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船舶租赁;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船舶销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人) | 53 | |||||||||||||
| 老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 标的企业股本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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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的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决策情况 | ******公司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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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情况 | ****同意******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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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5年 | 资产总额(元) | 负债总额(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 ****81203.29 | ****94024.58 | ****7178.71 | ||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 873961.07 | -****822.86 | -****821.29 | ||
| 审计机构名称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元) | 负债总额(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 2026年7月 | ****20136.69 | ****58241.75 | ****1894.94 |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 月报 | 268920.99 | -****400.96 | -****108.46 | |
| 评估机构名称 | **立信****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8-28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30 | ||
| 评估数据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账面值(元) | ****88800 | ****62100 | ****6700 |
| 评估值(元) | ****41300 | ****62100 | ****92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 ****0700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2、从评估****公司完成股东权属变更登记期间,标的企业为持续经营状态,****公司原股东承担所有。 3、标的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4、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到****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欣宝街2号院一区4号楼1至5层101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沈军 |
| 注册资本(元) | ****0000 |
| 经济类型 | ****公司(法人独资) |
| 组织机构代码 | ****0128MA32N7T89K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标的的《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立信东华评报字〔2026〕第B038号)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交易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上述《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自愿接受本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交易所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交易所退还所支付的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由其自行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 保证金金额 | 2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 |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7********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 |
| 保证金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10000元。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 |||||
| 《产权交易合同》 | 《报名所需材料》 | ||||
|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吴经理 |
| 联系电话 | 027-****2325,134****7595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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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方如对****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