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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委托****编制《******猪厂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开公示,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公示期: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834-****528
附件1:******猪厂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水土报告方案报告表
附件2:******猪厂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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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