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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发展专项等资金项目(计算机专业实训室-分标5)
三、采购日期:2026-08-1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天府新区**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20栋30楼3026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县上渡街道**大道中段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区民生路555号(华泰荣御一期)15幢108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采购文件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标标准未设置技术参数负偏离梯度扣分机制,主观分值占比畸高,评审标准严重缺乏客观量化指标,存在人为操控评审结果的重大嫌疑;被投诉人质疑答复认定“不成立”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应予纠正。投诉事项2:商务资信评分强制要求配备正高级、副高级专家,与本项目货物采购的实际履约需要严重脱节,属于恶意抬高门槛、排斥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违法条款;被投诉人质疑答复认定“不成立”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应予纠正。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