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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试)-02
各投标人:
鉴于本工程工期紧张,为保障工程按时完工及创优目标顺利实现,经项目部研究与统筹考量,决定进一步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大学**校区(一期)项目三标段水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内容修改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2 工程进度款支付
14.2.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及支付比例:月进度款支付已完工程的60%;项目整体完工支付 75 %;保险费用以结算含税金额0.5%的比例从分包人每期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政府相关部门决算批复后支付至97%;剩余尾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完工2年后),支付剩余3%尾款,尾款不计利息。
(1)本合同约定的中间计量支付比例为60%。支付周期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
修改为
14.2 工程进度款支付
14.2.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及支付比例:月进度款支付已完工程的80%;项目整体完工支付80 %;保险费用以结算含税金额0.5%的比例从分包人每期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政府相关部门决算批复后支付至97%;剩余尾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完工2年后),支付剩余3%尾款,尾款不计利息。
(1)本合同约定的中间计量支付比例为80%。支付周期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
招标人:******校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9月1日
| 1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2.pdf | 96.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