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18
2026年4月23日,****根据《****搬迁装修改造项目(PET-CT)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阶段性)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省**市**区仰桥路68号科研楼一楼核医学科PET-CT机房及辅助用房。
建设项目性质:搬迁。
主要建设内容:安装PET-CT(型号)装置1台,并使用放射性同位素18F进行显像诊断。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医院搬迁装修改造项目于2022年1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项目主体竣工。2023年4****生态环境厅以皖环函〔2023〕377****医院新增使用DSA、SPECT等射线装置、新增使用Ⅴ类放射源、新增1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等。我院于2023年8月对“搬迁装修改造项目”开展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门诊住院等非放部分和部分核技术利用项目(包括核医学科SPECT-CT,甲功、甲亢和甲癌治疗,89Sr、125I诊疗治疗;DSA、CT、DR等射线装置)。2025年5****生态环境厅以皖环函[2025]390****医院新增使用PET-CT。我院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I类、V类放射源,使用II、III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有效期至2028年10月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搬迁装修改造项目(PET-CT)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地点为**省**市**区仰桥路68号科研楼一楼核医学科PET-CT机房及辅助用房,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验收范围与环评一致,即本项目机房周围50米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PET-CT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相比,建设地点、核平面布局、新增PET-CT参数、核素使用种类均与环评一致,项目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放射性废水单独收集,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医院在医技科研楼南侧地下一层设置衰变池,衰变池四周墙壁为30cm钢筋混凝土结构,顶部为20cm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四级衰变池,每个衰变池容积为90m3,总容积为360m3,衰变池为交替式储水衰变,衰变池分四格并联工作,单格储存水量满后,切换至另一格进行储存,核医学科排水管采用铸铁管,暴露区增加防护措施。。
(二)废气:核医学科主要功能房间设置有排风系统,注射分装室分装柜设置有独立排风系统,排气系统设置有废气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废气经管道引入医技科研楼风井中,最终将废气排到医技科研楼楼顶,排风口靠楼顶南侧风口朝南。
(三)固体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在放射性固体废物间放置到清洁解控时作为一般医疗废物处置。
(四)辐射:已按照要求划分了控制区与监督区,按要求设置了放射性药物间、废物间、分装给药室、扫描间、候诊室(含专用卫生间)、衰变池等区域,并划分为控制区。控制区入口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标明控制区的标志,监督区入口处设置标明监督区的标志。各房间四周墙体为37cm实心砖墙(密度1.65g/cm3),顶板在35cm混凝土结构,无地下室。防护门(观察窗)均为铅制用品。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治理设施:已按要求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及衰变池,衰变池供显像门诊和碘病房使用,可容纳180d的放射性废液,远大于F-18要求的30天储存时间。
(二)废气治理设施:核医学工作场所共设置7套相互独立的排风系统,最终将废气排至医技科研楼楼顶,并高出屋脊排放,屋面处设置牵引风机,屋顶排风口末端设有活性炭,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放射性固体废物在放射性固体废物间贮存30天后可解控时作为一般医疗废物处置。
(四)辐射防护设施:本项目核医学科位于科研楼一层,周边无产科、儿科、食堂等部门及人员密集区,排风口设置在屋顶层;按要求进行分区布局并划分了控制区与监督区,设置工作人员、患者、放射性药物和放射性废物路线;各工作场所配备放射性废物箱和放射性废物桶;已配备一台Inspector表面污染仪。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能够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距核医学工作场所各控制区内房间防护门、观察窗和墙壁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2.5μSv/h;如屏蔽墙外的房间为人员偶尔居留的设备间等区域,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10μSv/h”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已基本落实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具备PET-CT应用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项目运行期,我院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辐射管理制度;
(二)及时组织新进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防护考核,做到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强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严格落实定期送检制度;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三)完善并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应急预案,每年1月31日前在**核技术利用安全申报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应急演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附:验收报告、签到表及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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