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谟县石屯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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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石屯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2 16: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石屯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9-****072****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0859-****033****环境局生态环境评价科)

通讯地址:****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广场****环境局生态环境评价科

邮 编:562400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县石屯镇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

**省**南州**县石屯镇**村

建设单位名称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水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水体净化工程及供水管道,其中水体净化工程主要包括一体化净水设施、潜水泵房、投药加氯间、反冲洗泵房、反冲洗水池、污泥池、值班室及辅助用房等。原水管网依托取水水坝已建工程,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水体净化工程厂区污泥暂存及化粪池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项目使用次氯酸钠发生器制备次氯酸钠进行消毒,次氯酸钠投入水中后发生水解,主要产生次氯酸用以净化水质,当原水pH下降或药剂老化分解吸收空气中CO2导致pH下降均会有氯气析出。因氯气产生量很少,无法量化,呈无组织排放,此次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主要来自污泥及化粪池。项目为自来水处理工程,原水水质良好,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主要为原水带入的SS,恶臭产臭相对不明显。项目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并加盖密闭,定期消毒杀菌、清掏处置。过程控制方面,污泥暂存场所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泥处理区域加强通风换气。厂区绿化方面,在厂区设置防护绿化隔离带,选用滞尘能力强的植物,在易产生恶臭的水处理单元与外环境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管理措施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除臭设施正常运行,污泥处理系统合理布局,使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远离办公生活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污泥及时清运处置,恶臭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以及水净化排泥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排泥水及设备反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厂建设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相关因子,营运期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营运过程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化粪池区域未采取很好的防渗措施情况下,将会导致污染物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建设,保证其工程质量;对化粪池严格做好一般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做好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通过采取措施,项目运行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一体化净水设备及加药加氯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对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污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1)废包装袋:项目消毒剂及絮凝剂等药剂使用产生少量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02t/a。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关于包装物回收的规定,以及固体废物“**化”原则,废包装材料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2)污泥:项目污泥主要为水净化过程中排泥水及反冲洗废水工段产生,污泥产生量与原水浊度相关,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经计算得干基泥产生量为0.046t/d,在厂内脱水干化后含水率约60%,则污泥产生量约41.97t/a,作为周边耕地土壤加以利用。为加强污泥管理,评价要求企业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污泥干化池池底应进行防渗,防渗可采取混凝土结构,并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制而成,其抗渗等级不小于P6,确保满足防渗要求;②污泥干化池应设置顶棚,满足防雨要求;③加强污泥干化池设施的设计、建设,保证其工程质量;④污泥产生单位应建立台账,对污泥产生、处理、运输及最终处置情况进行记录;⑤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加强水净化过程管理,优化运行条件,尽可能减少污泥的产生;污泥处置应尽可能以实现**化利用为优先;⑥污泥经脱水干化含水率达到要求后及时清运。⑦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环境卫生保护意识。(3)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65t/a,生活垃圾产生后分类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废含油手套、抹布:项目设备维修设备时会产生含油手套、抹布等,无法有效开展分类收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23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废含油手套、抹布量较少,约为0.002t/a,无法有效分类收集,满足豁免条件,废含油手套、抹布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废机油:本项目净水设备及水泵检修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水体净化工程不涉及天然林、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项目水体净化工程厂界距离永久基本农田约100m,距离天然林、公益林约5m。本项目水体净化工程运营期污染较小,项目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要求项目加强生产管理,避免污染物外排。

7.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构成重点风险源,环境风险主要是次氯酸钠运输、储存过程中泄漏对工作人员造成的健康危害,具有潜在事故风险。次氯酸钠泄漏后,遇酸或受热(如阳光直射)可能发生歧化反应产生氯气,具有强刺激性和毒性。因此,应急措施中应强调:避免与酸类接触;泄漏物收集后不可与酸性物质混合;应急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建设单位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在采取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有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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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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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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