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受****委托,就**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红线外市政:地热系统)设备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红线外市政:地热系统)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红线外市政:地热系统)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能源港热源系统配套设备及材料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0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9月1日
评标地点:**省****公司**县评标室(**省**市**县电商产业园)
3. 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省中能****公司
投标报价:****327.14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0 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724.91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0 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499.79 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0 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5. 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5日
6.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在受理。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住建局院内(市紫薇大道中段286-3号)
联 系 人:陈亚川
电 话:199****7559
招标代理机构:**省****公司
地 址:**省**市**县电商产业园
联 系 人:贾浩然、刘帅、于康
电 话:13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