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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博航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大道189号比华利山庄高级公寓69幢3单元302房的一窗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及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及分割转让证明书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作公告作废:
| 证号 | HK247179 |
| 权利人 | 谢维宣 |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不动产单元号 | 460****02001GB02280F****0011 |
| 不动产坐落 | **市**大道189号比华利山庄高级公寓69幢3单元302房 |
| 备注 |
分割转让证明书公告作废:
| 分割证号编号 | ****14363 |
| 原使用者 | **西****公司 |
| 宗地代码 | 03-05-01-83 |
| 宗地坐落 | 比华利山庄-69-3-302 |
| 土地分摊面积 | 215.19㎡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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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