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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空调器5万台、热泵10万台、便携空调2万台、工业水机1万台**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料包装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物、废冲压成型油包装桶、含油废旧抹布及手套、饱和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前置滤网、水喷淋沉渣和油渣、含油碎屑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138****8838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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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