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2828号附OL-05-****05010号 | 5,647,144.00元 | 93.1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400 | C****0400 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 **市。 | 项目拟以购买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形式,围绕**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45个项目提供全周期专业支撑,同步开展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评估三位一体闭环服务,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 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成果内容。 |
张乐嫣、张龙、宗志龙、范莉莉、郑业彪(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0%进行计算, 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 :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 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500-1000万元,费率0.45%。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准。金额:44921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49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52372[2026]01581;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400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00.元。5、****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项目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金额 6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小于分包金额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评审依据: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担主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书】。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证明资料即可。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评审依据: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供应商和分包承担主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书】。 注:①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②分****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应当加盖分包承担主体公章,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作为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上传,无需在系统中填写。
服务要求:本项目拟以购买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形式,围绕**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45个项目提供全周期专业支撑,同步开展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评估三位一体闭环服务,确保项目规范推进、资**全高效、绩效目标全面落地。****负责统筹组织、政策指导、监督管理与验收决策,供应商承担全过程技术咨询、现场督导、资金核查、绩效评估及资料汇编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025年3月,**形成《**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整体部署45个项目,总投资38.64亿元,涉及**、金马河、沱江三大流域,其中**流域项目12个,金马河流域项目18个,沱江流域项目15个。项目涉及**市本级和高新区、**区、天府新区、**市、**市等16个区(市、县),其中市本级项目3个,中心**项目15个,****项目17个,东部**项目10个。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
联系方式:****5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20楼
联系方式:028-****91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高兵、袁驰函、朱雨晨
电话:028-****9198-633、189****1137(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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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