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农业生产服务水平,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N〔2026〕-2284号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川供农〔2026〕57号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公开遴选**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
支持我县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的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等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主要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2万亩。
(三)实施范围
各乡镇(街道)选择辖区内农业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粮油作物种植相****社区)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实施时间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五)资**排
1.服务小农户(原则上规模经营面积不超过我省户均承包地面积5.08亩的10倍,即经营面积不超过50亩)的补助资金占比须高于60%;
2.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六)补助标准
1.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服务小农户100元,服务规模经营户90元。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
2.托管服务面积和托管服务环节补助标准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核算,各环节权重分别为:耕0.35、种(含育秧)0.26、防0.13、收(含烘干)0.26。
(七)补助原则
1.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
2.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3.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4.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5.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二、遴选要求
项目服务主体由****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遴选确定,未入库主体不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服务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农机服务或农技服务或农业植保、加工等相关服务内容;
2.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能在约定期限内为实施区域内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托管服务;
3.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账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能够自觉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6.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安全事故。
(三)禁止申报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存在自有流转土地申报补助、主体间交叉作业套取财政资金行为;
2.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计划将补助资金支付中介费用;
3.曾违规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资金,被相关部门通报整改;
4.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重**全事故责任主体名单。
(四)申报资料
1.**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信息统计表,农机具来源证明材料,属牌证机械的提交手续合格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机具照片),并提供购置合同、发票或租赁合同;
4.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并提供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5.组织标牌、办公场所、重点农机具存放场所照片;
6.财务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7.证明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如:已从事过类似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结算单等。
(五)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交申报资料。报名截止当日17:00为材料提交最终节点,逾期送达、邮寄提交、事后补报资料一律不予受理;周末、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材料。
2.县供销社组织对自主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审。
3.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定不少于3家实施主体。
4.评审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主体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异议,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书面答复异议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正式确定实施主体。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县供销社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四、公告时间
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7日。
五、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7日,仅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材料,9月7日17:00为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六、报名地点
****办公室(**县建设路322号)。
七、结果公示
通过遴选的服务主体名单,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张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遴选出的主体将确定为**县2026年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八、电话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吕帅,联系电话:0818-****141
附件:
1.下载**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2.下载**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docx
3.下载**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具信息统计表.docx
4.下载**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能力综合评审办法.docx
****联社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