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E13-2地块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湖南-永州-蓝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县E13-2地块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地块概况

**县E13-2地块用地位于**市**大道东侧,承阳大道南****完小北侧),中心坐标为 E:112.****03°,N:25.****75°,地块面积为 29808.09m2(约合44.7亩),地块原均为**县经开区塔峰镇**村集体用地。四至范围为:西面紧邻**大道;北侧紧邻承阳大道(规划);东面紧邻调查地块E13-3地块(农用地);南侧现为蓝****基地及农用地,规划中****完全小学。2015年11月6日进行了征收。******局根据**县整体发展规划,针对该调查地块于2026年6月5日出具了蓝自然资规条[2026]12号文《**县E13-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改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块性质从农用地性质转为居住用地性质。根据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该调查地块内一直保持着农用地、宅基地等农用地使用状态,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经综合分析,地块周边两家企业对地块影响甚微,可忽略不计,周边无规模化养殖等情况存在,周边区域造成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

三、整体评价

调查报告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地块基础信息较完整,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表明地块没有受到污染,调查结论基本可信,报告编制规范。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编制单位名称:**省****调查所

联系方式(人):187****3963(李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