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99-123********00449XQ-****0811-000236-2 |
| **县校园食堂食材配送及配餐供应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校园食堂食材配送及配餐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名称:****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明辉****公司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公司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省**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绿川中路17号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 中标金额:叁仟贰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卢义柱、韦曙东、童爱华、张华军、何刘、杨似朋、孙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2.5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57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镇**南路36号 联系方式:0564-****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 电话:0564-****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