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理工学院智能物联网综合实验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包更正公告(1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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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物联网综合实验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一、采购需求前附表第6项 其他要求:“项目中标后,甲方有权对投标响应内容开展核查,若存有疑问,中标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指定说明函格式按期提交佐证材料。经查实存在虚假响应、提交不实材料情形的,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现修改为:“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响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交不实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将依法在对应阶段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采购合同,保留追索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内容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四、其他要求第7项:“为了保证投标响应材料的真实性杜绝虚假响应的投标情况,要求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提供所投产品到采购人处逐条演示上述提供证明材料的产品功能,以验证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如发现虚假应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须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删除此项要求。 内容三:原招标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0日9时00分(**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时间)” 现更正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时间)” 内容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9时00分” 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本项目的问答内容如下: 问:P68页,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4.2中:投标人业绩“备注4.本条款认定的业绩为产品供货业绩,业绩合同签订主体不作限制。”哪些属于有效业绩合同 答: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备注4.本条款认定的业绩为产品供货业绩,业绩合同签订主体不作限制。"因此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包括:1、投标人提供的以自身为主体与用户单位签定的相关合同。2、投标人提供的以本项目核心产品生产厂商为主体与用户单位签定的相关合同。3、必须同时满足其他项的要求。 问:P68页,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4.2中:投标人业绩“备注: 1.投标文件需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信息,须额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合同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信息,是否就不需要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了 答:是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阜临路169号

联系方式:刘明辉 055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清路666****中心四楼西北角

联系方式:周洋 0558-****987、189****2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辉、周洋

电 话:0558-****015、0558-****987、189****2312

五、附件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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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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