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共享电动车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第三次) |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 | **市共享电动车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第三次) |
公告内容
**市共享电动车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2
**市共享电动车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市共享电动车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共享电动车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预算(含税):200万元
(三)标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开发工作,并将软件系统部署上线。系统上线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0个自然日。试运行期满后进行初验和终验(具体详见本项目商务要求),验收通过后中标人须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88.73分
投标报价:****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湛****公司
综合得分:23.00分。
投标报价:****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综合得分:20.44分。
投标报价:****000.00 元
三、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7日。
四、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机构地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商务大厦6楼
招标机构联系人:梁工、吴工
招标机构联系电话:0759-****006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海田路116号
招标人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9-****096
六、异议、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签章)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