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各创新主体创新优势,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心编制了2026年度**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县科技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县注册一年以上(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具有****事业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学校、科研院所等可作为**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没有研发投入的单位,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提供。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其自筹经费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4.有县本级科技项目还在实施期尚未验收结题,或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验收未通过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失信企业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已纳入研发统计范围却未填报企业研发投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单位。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研究单位,**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
5.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报1个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2.同一单位相同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3.项目技术指标凝练、量化、可考核,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基础较好的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国家高新技术(或正在培育)企业、建立了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开始时间不早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标书代写
5.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合同)书》《诚信承诺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胶装成册,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邮箱:****@126.com);凡上报的申请书中所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及附件清单中所列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查核实后退还。
二、项目受理咨询
项目申报单位务必将书面申报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前报送至****对应股室现场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1.科技计划规划(科技监督)
联系人:江名海 180****6616
2.创新发****人民政府112室)
负责审查领域: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与装备、有色金属与新材料〈建材〉
联系人:谢春龙 181****2626
3.科****人民政府113室)
负责审查领域:轻工纺织与智能穿戴、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与健康、**环境等社会发展
联系人:陈俊霖 13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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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