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9-0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潜伏表中第10.9款第3条“评定分离特别规定”中第(4)项第2)企业实力更正为:“根据候选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机电设施工程,且此工程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70%)施工业绩(不超过5个),从业绩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择优比较。在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否则评委不予采信”;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9时整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