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比选人)委托,拟对****智能机器人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机器人采购项目
3.比选人:****
4.采购代理机构:****
资金情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项目金额98000元。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智能机器人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1.根据《关于在比选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4日9:00-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获取比选资格时,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及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比选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比选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经办人员应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QQ.com)。注:①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比选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报名联系:150****3475),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待确认报名成功后,将比选文件发送至对应比选申请人的经办人邮箱。加急标书代写
2、有关本次比选文件的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9月7日9:30(**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9月7日9:30(**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比选地点
**市**区中环壹号10楼1018号。
联系方式
比选人:****
通讯地址:**市**区佳宏南路36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7761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中环壹号10楼1018号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50****3475
素材|安全办
编辑|技术组
一审一校|安全办
二审二校|后勤中心
三审三校|行政办
咨询电话:028-****7762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