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部经营权拍租交易公告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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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项目名称 |
********服务部经营权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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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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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展示、拍租时间和地点 |
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租会前一天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10日上午10:00 3.公告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拍租地点:**市公共**交易网络平台(http://ggzyjy.****.cn/);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5.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3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3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3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6.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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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拍租标的 |
参考面积约(m2) |
租期 (年) |
年租金(万元) |
起拍价/2年(万元)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增价阶梯(元) |
| ********服务部经营权 |
120 |
2 |
11.52 |
23.04 |
3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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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服务部位于老校区餐会楼二楼东北角,2026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1500人,合同期间无因政策性调整而导致学生数增减均不考虑租金调整,学校不保证封闭管理。承租人合同签订后,经营****商店产生的垃圾。二年租期指二学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次年7月13****教育局公布暑假开始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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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竞价保证金的交纳 |
1.本项目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拍租前一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行:****公司**支行 子账号:251********001********402 3.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注册户名账号必须与转款户名账号一致)。 4.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成交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成交人履行完所有手续经委托人同意并通知拍卖人后,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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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法人,营业范围包含食品销售、百货销售或商超等相关经营事项。竞租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具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联合体参与。 2.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以作为竞租的参考依据。 3.本次拍租标的的质量、面积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仅限房屋,不含装饰装修部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已经就标的物状况了解的内容全部告知竞租人,但是仍可能存在未能知晓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地理位置、通道、完整性、建筑本体和附加装饰装修物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标的涉及水、电、气、通讯、消防等生活配套项目的使用情况需要竞租人自行了解;或存在因政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等,以上瑕疵请竞租人自行调查核实,并确认能自行解决。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消防等相关费用。“校园一卡通”必须作为售卖的唯一支付方式,承租人必须服从校方财务监管,刷卡消费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不得现金交易。承租人按要求建账,按阶段公审会签、财政允许后拨付资金。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及消防。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出租方仅提供经营场所,不提供任何设施和设备。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需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金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中止后5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人应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需求为核心,确保品类齐全、质量可靠。包含食品饮料、休闲零食等。文具用品:各类笔记本、笔、文件夹、绘图工具等。生活用品:洗漱用品、卫生用品、纸巾、衣架、收纳箱等。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限售高盐高油高脂食品及临界食品,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不得经营生鲜水果、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等。禁止销售烟、酒、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等)、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经营非现场加工类食品和饮料如烤肠、麻辣串、现制现售饮品等,不得经营打印复印和彩票服务,不得代存代寄各类快递,不得为学生提供手机、充电宝、电子手表等充电和保管服务。建立严格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保留完整的进货台账、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政府部门检查。食品类商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报备,如在经营中出现学生有其他需求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8.承租人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时间营业,服从委托方的一切管理制度。坚持公益性、微利、让利于学生原则,价格低于**县**市场销售价格。 9.营业时间应充分考虑师生的作息时间,****学校时间同步,并保证在学期内(除寒暑假外)每日正常营业,****学校作息,如放学后或周末开放,严禁学生上课期间及课间经营,寒暑假期间可根据留校学生情况调整。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直接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或采取提点方式变相分包。 11.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承担全部的经营责任及安全管理责任。承租人****学校管理,****学校审查同意,原则上年龄女不超过55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且符合相关健康要求。无违法记录,不招收精神病患者。承租方与所招聘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劳务合同》;****学校签订合同后15天内准备好工人身份证、****学校审核、备案。商店员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运营期结束人员的去留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如由此而发生纠纷产生的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商店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整改,若出现罚款由经营方自行承担,出现食物中毒、“鼠头”等恶性事件由承租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违法经营而导致出租方或连带出租方行政处罚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结束其债权****学校无关。承租方应妥善处理与学生以及家长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如因处置不当,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经营时要不断增强师生满意度,学校根据需要定期进行测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否则学校可要求承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承租方要高度关注市长热线、聆听**等反映并及时整改,有效处置。 12.违反以上要求的,委托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租赁权利,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其他未详尽事项,以委托方和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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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成交人缴纳租金至委托方指定财政非税征收账户,拍租佣金(租期内总价3%)以及评估费4500元由成交人缴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成交人须派专人携****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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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成交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委托方所在地签订《租赁合同》(携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 ① 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② 租金:双方**期二年(二学年),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经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次年7月13****教育局公布暑假开始之日)止,合同签订按1+1方式进行(第二年视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考核,由出租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租金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交付,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第一年租期结束前一个月交付第二年租金给出租方,否则视为放弃。未尽要求,具体事宜,以合同为准。 ③租期结束后,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形下,于七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数额无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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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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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项目注册报名及竞价程序 |
意向竞租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前****交易中心办理CA锁(咨询电话:0557-****327),办理完成后网上报名,网站(http://ggzyjy.****.cn)电子标服务 网上报名时需提交: 1.营业执照扫描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3、保证金转款证明;4、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5、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注: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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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特别提醒 |
1.公告信息刊登在**市公共**交易网站。 2.意向竞租人竞租前请详细阅读本场拍租会的《拍租公告》和相关资料,如竞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拍租按标的物现状拍租,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成交人未按约定交纳相关款项(成交价款、佣金、履约保证金、评估费);②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因成交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的,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违约,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按补足差额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成交人违约,将被委托人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再次拍租时原成交人不得参与报名。 6.未尽事宜,以拍卖人发布变更公告为准。 7.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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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182****1760 曹女士 2026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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