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樵镇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旧墟市场旧址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9月0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 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选取文件》第12页的二、承包商须知的第28条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要求进场施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0%。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要求进场施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
2、现就《选取文件》第49页的四、施工合同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要求进场施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0%。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要求进场施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选取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交易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承包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交易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承包商注意是否完整。
| 项目法人(招标人):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市**区西樵镇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联 系 人:邹健豪 |
联系人:刘国颖 |
| 联系方式:0757-****1025 |
联系方式:0757-****0101 |
| 2026年9月2日 |
2026年9月2日 |
西樵镇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旧墟市场旧址风貌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