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SXMTZB26103F-1219(F))
公示开始时间:2026-09-02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9-05 18:00
本****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XMTZB26103F-1219(F)),****小组评审,确定****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服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技术服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
| 1 | **** | 673000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集成、部署、调试及联网工作,****环境局印发的《****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二维码“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6〕96号)文件要求,2026年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金驹煤电化10个简化管理单位系统联网和数据正常上传,实现运行常态化。 |
| 2 | ******公司 | 689000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集成、部署、调试及联网工作,****环境局印发的《****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二维码“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6〕96号)文件要求,2026年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金驹煤电化10个简化管理单位系统联网和数据正常上传,实现运行常态化。 |
| 3 | ******公司 | 673600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集成、部署、调试及联网工作,****环境局印发的《****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二维码“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6〕96号)文件要求,2026年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金驹煤电化10个简化管理单位系统联网和数据正常上传,实现运行常态化。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 | / |
| 2 | ******公司 | / | / |
| 3 | ******公司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公司 | 响应 |
| 3 | ******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鸣翠****公司、中科智绿(成****公司、**市****公司、越华鹏诚数字****公司、国脉(陕****公司、晋****公司、****公司、**市海纳****公司、******公司、**绿云****公司、**新诚****公司
否决原因:询比文件要求:第五章采购需求:★7、提供环保智能管理终端(自助终端)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备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标记“★”)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1)鸣翠****公司、中科智绿(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盖原厂公章,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的响应方案评审,否决其响应。
(2)**市****公司、越华鹏诚数字****公司、国脉(陕****公司、晋****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和系列、型号、规格”未包含环保智能管理终端(自助终端)产品,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的响应方案评审,否决其响应。
(3)****公司、**市海纳****公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和系列、型号、规格”未包含环保智能管理终端(自助终端)产品且所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未加盖原厂公章,所盖公章与原厂名称不对应,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的响应方案评审,否决其响应。
(4)******公司、**绿云****公司、**新诚****公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所盖章为原厂业务专用章非原厂公章,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的响应方案评审,否决其响应。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委员会
电话:0356-****01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北石店乡鸿村北5幢
联系人:陈晓轩
电话:151****2266
采购代理机构:**煤炭****公司
地址:**市**区东缉虎营15号银龙大厦1304招采二室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话:176****6268、175****0222
部门电话:0351-****503
财务电话:0351-****502
监督举报电话:0351-****505(本电话仅受理工作人员履职不当、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业务咨询请联系项目经理。)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汶(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煤炭****公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