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宣教新媒体产品生产与制作(目录代码: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 项目概况
该项目分为A包(新媒体平台运维及视频制作),B包(数字化纪法教育),C 包(新时代廉洁文化微短剧制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不超过108万元,据实结算。(A包58万元,B包20万元,C包3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6年年初预算—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A包(新媒体平台运维及视频制作)
1. 承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失泄密记录;
2. 承接主体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 承接主体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承接主体具有实施项目能力,****服务所必须的人员、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服务市级及以上级别政务新闻策、采、编、发经验。
(二)B包(数字化纪法教育)、C包(新时代廉洁文化微短剧制作)
1. 承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失泄密记录;
2. 承接主体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承接主体具有实施项目能力,****服务所必须的人员、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服务市级及以上级别政务新闻策、采、编、发经验。
六、 采购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根据《****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之规定“在预算保障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拟与项目中标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日至9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0871-****5065。
****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