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2027年食材供货及精细加工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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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7:5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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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3日 09: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8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顾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631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北路1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64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友****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珠江路34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媛 | ||
| 项目概况 2026年-2027年食材供货及精细加工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3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食材供货及精细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0.000000万元(采购包1:295.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0万元;采购包3:2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0%≤投标优惠率〈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负责食材供货及精细加工。(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采购包号 |
品类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采购包1 |
猪肉类 |
295万元 |
本项目多个采购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评审顺序依次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时,在前一个采购包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不作为其他采购包的合格投标人,由此导致其他采购包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该采购包按照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处理。 |
| 牛羊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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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成品(冷冻、速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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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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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包2 |
水产类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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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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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料、奶制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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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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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调类、洗涤用品类及厨房低值易耗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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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包3 |
蔬菜类 |
2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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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禽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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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制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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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制品类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采购包1、2:全部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采购包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制造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分包1、分包3投标人需承诺提供随货提供所供食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6-09-23 09: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北路19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5-****2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友****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电话:025-****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