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6〕10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昌州街道石河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区昌州街道石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污水主管DN300约723米,DN200约30米,及其附属设施;**2.5米宽道路2376米;**3米宽道路723米;建设排水沟渠1582.02米;**公共绿地128.84m;**用于农产品初加工的车间、厂房610.04平方米。
2.3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0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37.80960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昌龙大道160号 | 地 址: | **市**坡区二郎街道火炬大道5号4幢23-1号、23-19号、23-20号、23-21号、23-22号、23-23号、23-24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喻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朱光 |
| 电 话: | 138****8830 | 电 话: | 150****036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