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学**校区多功能报告厅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4900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4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中学**校区多功能报告厅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 |
1 |
450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 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
提供有效的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本次****政府强制类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供应商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 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方式:按照****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对公转账相应的竞争性****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编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163.com),****公司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标书代写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开户名:******公司
账 号:1000 5521 7910 0100 01
开户行:****银行****公司**杨桥支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劳动路18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法:****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人:范晓萱、高梦馨、吴亮亮、刘丽娜
联系方法:059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