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 | **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 |
公告内容
**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中标人名称:****
(二)中标人地址:**市**区珠江**珠**路11号**全球通大厦
(三)中标金额:¥****400.00元(人民币玖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1、项目名称:**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
2、服务内容:建设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集监管、交易和服务于一体的**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智慧化转型,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全流程线上化、全链条数字化、全方位智能化,实现农村集体“交易+资产+财务”一体化智慧监管。
3、平台开发上线工期要求:应在本项目要求的建设期和试运行期(各1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服务内容并通过初验。如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完成上述要求,视为违反合同条款,经采购人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8个月。其中项目平台开发上线工期要求为2个月(1个月建设、1个月系统试运行),系统正式上线后进入不少于3年的运维和运营服务期。(若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承诺提供更长运维和运营服务期的以中标供应商承诺为准,但最长运维和运营服务期不得超过5年)。
5、验收要求:合同验收和项目终验应按照相关部门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开展验收测评和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验收,合同验收完成后,由采购人对申请终验的项目开展符合性检查,通过后可进行项目终验。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采购人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采购人组织对所有系统功能、工作流程、所有软件开发文档和各项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6、考核要求:以自然年为整体考核周期,进行年度核查:自初次验收通过次日起1个自然年,提交《年度运营服务总结报告》(含自查数据汇总、全年培训台账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核查,出具考核结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军民路29号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0759—****03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9-****006
电子邮件:****@qq.com
****
202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