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闽清县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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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等9所认定提供****幼儿园的通知

****幼儿园:

为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教育局 ****财政局 ****委员会关于印发****幼儿园管理办****市政府****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榕教综〔2019〕237号)、《**** ****财政局 ****发改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梅教综〔2017〕79)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提****幼儿园认定工作。经幼儿园自愿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等规范程序,****幼儿园等9所为提供****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

一、工作要求

(一)规范办园行为。各认定通过的提供****幼儿园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开展保教工作,杜绝“小学化”倾向,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执行普惠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普惠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增加收费项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动态管理。提供****幼儿园认定有效期为1年(2026年9月-2027年8月),有效期内将实行年度考核与动态监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普惠性资格并收回相关补助。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持政策。对认定的提供****幼儿园,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加强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组织保教质量评估、师资培训等活动,****幼儿园办园水**教育教学质量。

(三)畅通监督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果有异议的,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民管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电话:0591-****3757 邮箱:****@qq.com

邮政编码:350800

附件:**县2026年度提供****幼儿园认定名单

****

2026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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