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宜宾-江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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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325

通讯地址:**市赵场街道****路东段109号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迎安镇至兴**古宋镇公路

**省**市**县、兴**

**县******公司

******公司

项目路线全长79.007公里,**县境内约70.70公里,兴**境内约8.307公里。其中,**段61.66公里、改建段2.25公里、完全利用段15.097公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30米)。其中,起点~宜**泸接线段(K0+000~K19+740)**19.74公里,路基宽度23米,双向四车道;宜**泸接线~长江二桥段(K19+740~K27+280)利用既有宜**泸及长江二桥共6.793公里(短链0.749公里),路基宽度30米,双向六车道;长江二桥南桥头~二**段(K27+280~K31+540)**4.26公里,路基宽度30米,双向六车道;二**~**县境内终点段(K31+540~K71+450)新(改扩)建39.91公里,路基宽度23米,双向四车道;之后完全利用既有G547**过境段老路8.307公里至路线终点(K79+757),维持路基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桥、中桥、涵洞和路基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全线共设桥梁5091m/32座,其中:大桥4352m/22座、中桥739m/10座;中隧道1951米/3座,桥隧合计约7.11km,桥隧比9.85%。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植物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占用土地;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越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滥砍滥伐;在施工时如果发现有国家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需要及时进行挂牌保护,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植物恢复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二)动物保护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禁止偷猎、伤害、恐吓、袭击鸟类和其他动物的行为;优化工程布置,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做好施工管理,加强堆场防护,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

(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枯水期分段开展涉河施工,采用缩窄河床导流及临时围堰作业,缩短临水时间,减少水生态扰动。岸坡开挖采用湿法作业,严控底泥扰动,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倾倒弃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岸坡原貌,补种本土湿生植物,修复近岸水生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杜绝水体污染。

(四)废气防治措施:

对开挖爆破面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定期清扫、洒水;合理设置施工场,尤其是热拌场的位置,尽量避开沿线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置于较为空旷处,场地周围设置围屏,选用密封式并配有消烟除尘装置能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要求的沥青拌合设备。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堆料场远离居民点等措施,可以有效减轻TSP污染影响程度。

(五)废水防治措施

(1)涉水桥梁施工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桥梁施工产生的废渣、基坑水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挖出的弃渣及时清运至已签订**化利用协议的乡镇用于回填造地等**化利用。必要时在桩基旱地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SS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废水严禁下河,严禁油料排入河中。

(2)针对隧道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并定期开展出水水质监测,确保达标排放。从材料易得性考虑,混凝剂选用水泥,助凝剂可选择PAM、硫酸铝或三氯化铁,过滤材料采用石英砂。

(3)预制场及拌和场生产及冲洗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废水量较小,可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营地应尽可能利用工程沿线的民房,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利用既有设施进行处理,用作农灌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单独设置的施工营地,均统一要求设置环保厕所,并配备钢化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定期由吸污车抽吸并运至邻近乡镇处置。

(5)所有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以及隧道**作业区设置截水沟,截水沟将各施工生产生活区内产生的污水收集后引至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6)施工时考虑用无纺布或者草栅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表土临时堆放场等进行覆盖,在表土堆积地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等措施。

(六)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②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在既有交通繁忙的情况下,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及交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④****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单位的路段,要求设置警示牌和减速、禁鸣标志;⑤建议****中心线路基路段50 m以内,桥梁150 m以内的居民集中区打围施工,****中心线220 m以内的声环境敏感点路段采取施工管制,在22:00~6:00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作业;⑤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七)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清运至已签订**化利用协议的乡镇用于回填造地等**化利用;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综合利用,****政府指定地方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公路建设完工后,在公路营运近、中、远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公路沿线区域的环境空气基本不产生NO2和TSP超标污染影响。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污水,运营期应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的清洁,尽可能避免路面垃圾、泥土等汇入水体;项目在跨河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并设置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降噪措施布设原则,环评要求对评价范围内营运中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7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的工程降噪措施,采取各型声屏障合计2040延米。并对至营运中期预测达标,但在营运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为防止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应将其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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