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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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热源厂应急调峰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省**市**第二热源厂扩建预留用地 | ****建设局 | ******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在**省**市**第二热源厂扩建预留用地,主要建设内容有拆除原锅炉房北侧窗户,加设防爆墙;**燃气锅炉房1座,含控制室、烟囱等;**排污降温池1座;**调压撬1座。项目总投资277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比1.37%。 | 项目后续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逐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各类污染物排放应执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标准。 二、该项目建成后,热源厂全厂(1台70MW燃煤锅炉+1台70MW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指标为:NOx排放量为28.2t/a;颗粒物2.765t/a;二氧化硫10.115t/a。新增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来源于****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已批复未建设的70MW燃煤锅炉的总量。 三、要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做好事故的预防与应对,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员工的环境安全和安全生产培训,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 四、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执法队负责。项目投产运行前,应及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运行,同时,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并向我局报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