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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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冶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第二次)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0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公告内容 |
**市冶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第二次)工程总承包 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投标疑问澄清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具体包含哪些专业范围是否有明确的专业目录或认定标准 答复: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包含(水利、水利水电、水****、水利水电规划、水利水电建筑、机电与金属结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未注明上述专业的不予认可。 问题2:污水处理厂业绩能否算作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的污染修复工程,请回复。 答复:不算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不能直接等同于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的污染修复工程,二者在工程属性、核心目标和行业分类上存在明确边界。 二、延期公告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