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能审函〔2026〕3号
****关于******公司年产6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关于******公司年产6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年产6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购置挤压机、盘拉机等设备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原料为铝棒;主要生产工艺为:①精密内螺纹铝管:挤压—盘拉—在线退火—内螺纹成型—在线退火—复绕—退火—包装,②光盘管:挤压—盘拉—在线退火—复绕—退火—包装,③直管:挤压—盘拉—盘矫直—清洗—直管退火—包装;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能达到:内螺纹管4000 吨/年、光盘管1500吨/年、直管500 吨/年,预计年产值15870万元,年税收500万元。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不高于1774.96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4120.97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年消耗量不高于1444.23万千瓦时,氮气年消耗量不高于133.06万立方米,水年消耗量不高于3.43万立方米;挤压有缝管材单位产品能耗(类合金,挤压工艺)不高于67.90千克标准煤/吨,拉制管材单位产品能耗(壁厚≤3mm,拉制工艺)不高于112.31千克标准煤/吨,光盘管(不喷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12吨标准煤/吨,光盘管(喷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98吨标准煤/吨,直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06吨标准煤/吨,内螺纹管(不喷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56吨标准煤/吨,内螺纹管(喷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42吨标准煤/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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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改革局、****商务局、****环境局**分局,****公司**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