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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776164 | 建设单位法人:张强 |
| 杜聪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蔡园镇李庄子村 |
| ********铁矿地下开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蔡园镇李庄子村 |
| 经度:118.522520 纬度: 40.07138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4 |
| 冀环审〔2025〕3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7761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1********072333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293MA0EWANF0C,911********4271720 | 竣工时间:2026-02-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最大规模为29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最大规模为295万t/a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开采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下水仓、地表水池、湿式凿岩、喷雾装置、基础减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井下生产废水(湿式凿岩等)。 项目井下建设有水仓,地表建设有地表水池。矿井涌水、井下生产废水(湿式凿岩等)先经井下水仓沉淀后泵入地表水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采矿生产、抑尘、绿化等,剩余供给******公司和迁****铁矿选矿车间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回风井粉尘,箕斗矿仓颗粒物废气,转运矿仓颗粒物废气,运输道路扬尘。 1、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水袋封堵炮孔,井下铺设喷淋管道,爆破前后喷雾抑尘,放矿口安装喷雾器喷雾抑尘,井下破碎配湿式除尘器等抑尘措施。 2、项目建设封闭箕斗矿仓、转运矿仓,各矿仓落料点分别设有喷雾装置。 3、项目**道路进行硬化,道路定时清扫,车辆进行苫盖,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凿岩钻孔、爆破、地下铲装、地下水泵、风机、地表水池的水泵、空压机、回风井的气流等噪声。 项目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沉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项目开采期废石作为******公司原料系统改造项目(已验收)原料;地表水池、地下水仓沉泥用于充填井下废弃巷道;**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措施 1、北区工业场地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道路外侧设有排水沟等;非硬化区域种植梧桐、龙爪槐等乔木和大叶黄杨、刺槐等灌木,局部种植草坪等。 2、南区工业场地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道路外侧设有排水沟等;非硬化区域种植**等乔木和大叶黄杨等灌木,局部种植百日菊等。 3、南区回风井工业场地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周围区域种植杨树等乔木和火炬树等灌木。 4、**道路均水泥硬化,两侧进行种植柳树、龙爪槐、火炬树等。 5、露天开采已结束,原露天采坑四周设有挡土埂,露天采坑地表错动线范围外的区域已进行削坡开阶并覆土,在平台上种植柏树,边坡种植爬山虎等。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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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井下水仓+地表水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 | 项目井下建设有水仓,地表建设有地表水池。矿井涌水、井下生产废水(湿式凿岩等)先经井下水仓沉淀后泵入地表水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采矿生产、抑尘、绿化等,剩余供给******公司和迁****铁矿选矿车间用于生产,不外排。 | 项目回用水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标准限值 |
| 1 | 湿式凿岩、喷雾装置、车辆苫盖等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1、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水袋封堵炮孔,井下铺设喷淋管道,爆破前后喷雾抑尘,放矿口安装喷雾器喷雾抑尘,井下破碎配湿式除尘器等抑尘措施。 2、项目建设封闭箕斗矿仓、转运矿仓,各矿仓落料点分别设有喷雾装置。 3、项目**道路进行硬化,道路定时清扫,车辆进行苫盖,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 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场地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开采废石由******公司原料系统回用;沉泥充填井下废弃巷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开采期废石作为******公司原料系统改造项目(已验收)原料;地表水池、地下水仓沉泥用于充填井下废弃巷道;**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做好矿山运营期、闭矿期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及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闭矿期及时拆除工业场地内各建(构)筑物、设施及**道路,并进行植被恢复;井(硐)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对地表错动范围继续进行稳定性监测,对出现塌陷或地裂缝区域进行充填、覆土、绿化。对已实施生态恢复区域植被进行生态养护,必要时进行补种,全过程保护与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开展全生命周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运营期已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及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后期闭矿时将及时拆除工业场地内各建(构)筑物、设施及**道路,并进行植被恢复;井(硐)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对地表错动范围继续进行稳定性监测,对出现塌陷或地裂缝区域进行充填、覆土、绿化。对已实施生态恢复区域植被定期进行生态养护,必要时进行补种,全过程保护与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开展全生命周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 1 | 做好防腐防渗,危废间地面与裙脚采用P8抗渗混凝土整体浇筑,厚度不小于20cm;地面铺设2mm厚**度聚乙烯(HDPE)膜(质量要求达到GB18597-2023要求),上方设土工布保护层,且做到表面无裂隙。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依托现有危废间,危废间地面与裙脚采用P8抗渗混凝土整体浇筑,厚度不小于20cm;地面铺设2mm厚**度聚乙烯(HDPE)膜(质量要求达到GB18597-2023要求),上方设土工布保护层,且做到表面无裂隙。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表并备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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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