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泵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我公司因生产需求需购买井用潜水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井用潜水泵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水厂因生产需求,需采购井用潜水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
采购4台井用潜水泵,具体采购型号及参数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井用潜水泵 |
电机:YQS-300-220,额定电压:660V,配套水泵流量:1100m3/h,扬程:45m,与DN450焊接泵管配套(含法兰),3根引线(长15m*3),泵头材质为球墨铸铁,叶轮为304不锈钢,泵头轴套改为铜套 |
套 |
4 |
含税、运费、卸车费 |
(二)采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
(三) 采购服务地点:
**大路新区****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自2023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并在完全理解了询比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后进行报价。
(一) 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产品报价清单明细表(附件三);
4.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资料(附件四)。
(二)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88000.00)。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三)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标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
2.不允许任一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修正报价除外)。
3.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及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四)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
包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税费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应已包含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因素。
(五) 项目费用结算:
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剩余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一年)。
(六)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纸质密封响应文件1份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
(七)提示:
1.如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我方将视为无效报价,且不承担后续责任。
2.询价单位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围标串标行为或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偏离)市场价格,视为无效报价,对此无需向报价单位作任何解释。
3.报价文件有效期均不低于30天。
(八)响应异常处理: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供应商仅有2家时,转为与其谈判采购;仅有1家时需根据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格、业绩、以往履约表现等进行综合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可采取以下不同情形进行相应处理:
1.转为直接采购并完成直接采购相应后续程序;
2.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发布采购公告。
(九)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形式:
需要密封且报价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不接受活页夹、长尾夹、回形针等临时或易散开的固定方式。未按要求装订的文件,采购方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邮寄递交,邮寄地址为:****市**大路****公司(邮寄相关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二)封套上应截明的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
3.(采购项目名称)报价文件;
4.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开启。
(三)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9月7日17时00分。
六、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建
电 话:183****9143
****
2026年8月31日
(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响应总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税率为: ),供货期: (满足/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采购项目。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产品报价清单;
(4)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报价说明
1.1本报价表应与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等一起参照阅读。
1.2响应报价应为供应商为报价产品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以及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清单
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含税) |
备注 |
| 合计(含税) |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其他资料
附件五
| 合同编号: |
【 】 |
XXX采购合同
| **** |
|
| 法定代表人: |
项继承 |
| **大路新区 |
|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864891T |
| 0477-****105 |
|
| 乙方(卖方):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住所地: |
= |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联系方式: |
= |
XXX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大路新区
二、供货设备清单
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明细及报价单价清单》
乙方负责包装、运输、检验、缺陷责任、税费操作、产品质量保证,以及一些未明确提及,却是为该项目所必需的工作,工作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三、合同价款及设备清单
1.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具体以甲方签字验收确认的供货清单中最终实际合格供货量结算。本合同不含增值税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 】元)。增值税税率【 X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 】(小写:¥XX ),含增值税的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小写:¥ XX 】元)
R固定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元整(¥: )。
本合同价格是指【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设备费、提供包装、运输、保险费、设备保护、通过验收、交付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保修期内外的售后服务及拟获得的利润等全部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甲方书面认可的变更除外)】
四、供货周期
本合同签订后,现场相关数据双方确认后 20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合同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设备、指导安装服务、技术服务和保修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根据惯例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中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另计取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曾使用过的,生产厂家为:XXXXX,必须为此厂家正品,设备的制造、测试、验收标准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并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技术资料:设备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包含但不限于电气原理图(如有)、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合格证书等全套技术资料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凡乙方提供的国外(境外)货物,乙方要提供原产地及生产厂商证明,该证明要明确标明货物的型号、出厂号、出厂时间、进口完税证明。文件要有正式的厂方签名或签章。
5.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或省、市政府指定的技术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其鉴定为最终结论,双方应当接受。如检测合格,鉴定及样品费用由 甲方 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鉴定及样品等费用由 乙方 承担。
6.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是【安装并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保修期内,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满,所有配件以成本价供应。
7.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更换直至索赔。
8.若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若乙方对设备整体或关键部件进行了维修或更换,经验收合格重新投入运行后,该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从再次投入运行时开始计算。若乙方未响应或未维修、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自任何一笔甲方应付款项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七、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
1.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乙方将本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卸货并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防震、防锈、防腐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锈蚀、损失和损害。
3.若因乙方对合同内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完全赔偿。
4.乙方还应负责到工地的下车等。
5.运输方式:【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对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等做出标记,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或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八、设备交付与查验
1.设备的交付
(1)交货地点:【准格****处理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经甲方书面签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过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检验前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业主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装货发车前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设备的查验
(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步提供相关证书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2)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在 7 日内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若有损坏、受潮、缺箱等问题,乙方应及时弥补,以完善本合同的设备。
(3)甲方有权对出厂前的设备到厂家进行检查,乙方负责协调厂家配合。
九、安装、调试和验收
1.设备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确认,对不具备进场条件的与甲方协商,提出完善要求。当符合进场条件后,乙方应立即进场卸货,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十、技术服务
1.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并于交货时同步交给甲方,例如: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免费另寄。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设备安装示意图;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3.****服务所有费用应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单独进行支付。
4.乙方(包括外购、外协)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一、索赔
1.****运输部门承担之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双方委托的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其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修补或更改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二、延期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指导安装调试并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书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期。
十三、合同价款支付
1.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一次性结算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全款,乙方收到款后立即安排发货,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9%增值税专用发票】。
R按【进度】结算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发货,乙方提供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确认单、且乙方提供对应付款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征收率XX %】后【30】日内付至 95 %,货到现场甲方应在30日内安装完毕,剩余 5 %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界满后,无质量缺陷或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无息)。】
2.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对应付款总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 X %】,甲方收到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约定税率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双方根据政策文件实施要求,按上述不含税价及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到货设备未按本合同规定是全新产品,设备的规格、性能、功能配置、部件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 %作为违约金。
3.如非甲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延误1个日历天,违约金为迟交(或逾期调试验收合格)设备款的 0.05 %,直至完全满足验收、使用条件为止,若因乙方延迟超过 7 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4.如乙方交货的产品或产品使用的材料、软件、零部件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致使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采取补救,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合法权利、使用同等功能的其他产品替代设备暂供甲方使用等,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5.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或按照售后文件承诺的时间进行处理,除按照附件2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若因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6.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或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且不会因此而影响甲方在合同项下要求乙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7.若上述各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8.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在甲方认可**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另外,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五、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因此受索偿,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十六、保密
乙方在合同签订或履约过程中知悉或获取的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或商业秘密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否则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当严格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十七、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八、争端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为维护权利支出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十九、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其**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二十、 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双方指定的履约对接人如下,双方同意以本合同载明的以下地址、电话、联系人作为接收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其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
甲方联系人: 张建 ,联系电话 183****9143 ,联系地址 **大路新区
乙方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 ,联系地址 XXXXX
2.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可以当面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上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因怠于通知变更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无法送达的,视为送达。
(1)通过当面送达方式发出的文件,以对方签收视为送达;
(2)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对方在本合同上载明地址的文件,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或在文件寄送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本合同载明地址即为司法文书送达的有效地址,向以上通讯地址送达的司法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无论是否发生拒收、退件、无人签收、他人代收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均不影响司法送达的效力。
4.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二十一、生效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确认后生效,任何关于本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履行必须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否则不发生合同的变更效力,即使乙方合同事实变更履行完毕,甲方亦有权不予结算,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双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二十三、其他约定:
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对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所有分包合同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在原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中标通知书、报价响应承诺文件及附件、采购文件及附件、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技术规范及详细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及规范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大路新区
联系电话: 0477-****105
开户银行: ****银行****分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 150********059718188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行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货物清单明细及报价单价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技术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计 |
| 1 |
||||||||
| 2 |
||||||||
| 3 |
||||||||
| 不含税价合计:元,含税价合计: 元(税率 X%) |
||||||||
廉政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指示精神,防止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政协议,应向甲方支付廉政违约金,金额为:自确认发生违约行为时未支付的工程款额和材料设备款额。
第五条 其它
(一)本责任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二)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三)本责任书一式5份,由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合同履行期间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免费维修保养协议
关于设备的维修保养事宜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1、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甲方、乙双方约定之日起至设备 【1】年维修保养期结束止。
2、维保费用
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3、甲方责任
(1)设备及其附属装置均为甲方拥有,甲方有保管和保护的责任。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凡因甲方不合理使用或人为损坏导致设备需要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等,其费用(包括人工费及材料费)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所提供的价格不应超过市场价,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和保养,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
(3)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情况,以便乙方能迅速到场,尽快恢复修理。
4、乙方责任
(1)乙方的技术人员将对该设备进行例行维护保养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2)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甲方在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的维保单上签字认可。
(3)如果因质量问题、维修保养不当等原因或合理使用、自然损耗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坏,乙方将免费修复受损设备,并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4)如果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人员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所提供的第三方设备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失职,疏忽或保养不良、维护不当等)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并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在免费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360】分钟内抵达现场维修,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如设备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件的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所更换的原件必须为全新原厂配件,重大配件需甲方现场确认)如乙方未按期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500】元;逾期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对费用金额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向乙方追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