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育中心分校**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教育中心分校**工程EPC****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6)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8137.1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00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597.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33.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4.13平方米。其中:1#综合教学楼13295.05平方米;2#报告厅696.29平方米;3#图书馆777.29平方米;4#食堂1554.58平方米;5#学生宿舍6256.95平方米;6#风雨连廊1300.72平方米;7#单身教师宿舍320.10平方米;8#风雨操场1241.72平方米;9#配电室329.19平方米;10#看台49.24平方米;11#门卫107.69平方米;地下车库2668.82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2464.13平方米,地上坡道204.69平方米)。 建设地点:****开发区县医院新院区南侧 。
2.2招标范围:本次EPC总承包招标范围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勘察: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工程勘察及其相关服务工作。(2)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3)施工:包含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8704.99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6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标准:合格。(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即若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同时满足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3 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5 (1)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3 09:00至2026-09-09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或****)提出,招标人联 系 人:刘建亮 联系电话:0316-****03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师维戬 ,联系电话: 0311-****7482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文****办公室
电话:0316-****579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镇**道471号 |
地址: |
**省**市**区赵佗路街道新苑路9号德贤华府10号楼1单元2202-1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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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刘建亮 |
项目负责人: |
师维戬 |
| 电话: |
0316-****03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7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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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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