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招标条件****2026-2027年度炉渣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炉渣采购商。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炉渣销售项目2.2招标范围:****集团2026-2027年度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炉渣进行出售,预计炉渣总量约1.5万m,以实际发生为准。
2.3项目地点:****集团各热源厂(经开区内)。
2.4销售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销售时间为准。
2.5服务要求:各热源单位炉渣随产随销,存渣场内炉渣无堆积、无残留,符合环保要求;2.6炉渣最低收购限价:6元m。
3.采购商资格要求3.1采购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购买能力、充足的装卸运输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组织;3.2采购商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商参加投标。
3.4近三年(2023-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效财务报表。
如公司为2025年12月31****公司需提供****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市**街33003号东皇大厦310室)。
4.3方式:发送邮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5.2开标地点:****(**市**街33003号东皇大厦310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4采购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办公地址:****开发区**路111号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431-****4306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市**街3300号东皇大厦3楼310室联系人:齐超联系电话:0431-****008********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