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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东水务〔2023〕195号)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实施办法(试行)》(东发改规〔2025〕2号)部分条款存在冲突,继续执行东水务〔2023〕195号文将造成水务工程招投标制度适用不一致,不利于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为确保我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我局拟废止《**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东水务〔2023〕195号)。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标书代写
联系人:董玮捷
联系电话:****0765
电子邮箱:****@163.com
在线征集链接:
http://dgwater.****.cn/hdjlpt/yjzj/answer/52591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11日)
附件:**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东水务〔2023〕195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