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实施方案》的****植检站关于印发《2026年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中晚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抓实“一喷多促”防灾增产关键措施,全力以赴夺取今年秋粮丰收,结合我市晚稻生产与生育期进程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实施秋粮“一喷多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1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6年**市实施秋粮一喷多促,为遵循公开、公正、公**则,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本项目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资格进行评审,通过专家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分,遴选出1家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飞防服务。服务履行期限自申报**市2026年秋粮“一喷多促”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计划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要求
1.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植保服务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法人或者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省级以上授权(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服务主体社会评价材料,****村委会证明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往年服务面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监督,无违法犯罪纪录,有较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信誉(提供往年服务实施用药备案表、承包服务实施情况记录台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我单位(申报单位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此次项目申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6.拒绝下述申报单位参加本次申报活动:
(1)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项目申报活动;
(2)凡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报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申报活动;
(3)申报单位与服务客户为同一组织的,不得参加本项申报活动;
(4)项目申报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5日17点前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路619号市****植检站210办公室。
3.联系人:杨文明,联系电话:151****1116
四、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自愿向****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料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
3.实地考察。对通过初审的服务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服务能力、规模程度、技术力量等情况。
4.组织评审。通过实地考察的服务组织进入综合评审名单,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入选名单。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申报材料提交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适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考察,项目申报单位对其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2.此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按照项目申报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4个项目实施单位。按评标总得分排序由高到低推荐项目承担候选单位。当候选单位不能行其义务时,可由备选候选单位依次顶替,成为新的实施单位。标书代写
联系人:杨文明 0739-****291
附件:**市2026年秋粮“一喷多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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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
附件
| **市2026年秋粮“一喷多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遴选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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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组织: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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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1 |
规章制度健全(15分) |
1.1 |
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植保服务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关内容的,得5分;拥有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的,得5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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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公司章程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办公区域实现制度上墙,且张贴了与服务内容适配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得5分。(需提供相关照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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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服务行为规范 |
2.1 |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开展专业化防治服务的,得5分(需提供上年度承包服务实施情况记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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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申报单位需拥有与作业能力匹配的高效植保机械,总日作业能力需达到1000亩以上,具体折算标准为:单台无人植保机日作业能力按300亩计算、单台自走机按250亩计算、单台担架机按150亩计算,机具可自备也可租赁(需提供单位自有机具的相关发票,或租赁机具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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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申报单位具有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行为的,得5分(。(需提供图片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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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专业技术强大(17分) |
3.1 |
申报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服务队伍,从业人员掌握一定的病虫害防治和安全用药知识,且植保机械操作业务熟练的,得6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件照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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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申报单位需至少配备一名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该人员应当具备农艺师类技术职称或拥有植保相关专业毕业证书((需提供用工合同、学历证明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计分规则为:基础分4分,每增加1名具备高级农艺师职称的人员得2分,每增加1名农艺师职称得1分,每增加1名助理农艺师职称得0.5分,该项最多得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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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服务站,需从硬件建设和服务面积两方面计分:一是硬件建设,根据宣传标语、功能三室、上墙制度、站点整体布局等建设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分别计4分、3分、2分、0分,整体布局不协调扣1分,建设材质不符合要求扣1分;二是平均服务面积,单个服务区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计3分,500亩以上计2分,300亩以上计1分,300亩以下计0分。****服务站照片和服务面积统计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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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业绩能力突出(42分) |
4.1 |
全程承包服务面积:20万亩次以上计20分,15万亩次以上计15分,10万亩次以上计10分,5万亩次以上计5分,2万亩次以上计3分,1万亩次以上计2分,其余计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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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申报单位日作业能力需达到至少2000亩,计分规则为:基础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亩得1分,该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与作业能力要求匹配的大型植保机械配置、技术力量配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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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延伸服务:申报单位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类延伸服务(如农资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病虫害调查等),符合要求的每项计2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需提供对应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病虫害调查照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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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农药减量:农药减量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农药减量10%以上计10分,减量5%-10%计5分,减量大于0且小于5%计2分,减量小于0计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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